什麼是商標續展註冊?
商標續展註冊是指商標註冊人為了不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失去專用權而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長註冊商標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式·│₪☁•。商標續展註冊的物件是註冊商標✘•·,程式相對簡單✘•·,只要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續展申請✘•·,交納規定費用就可獲得續展註冊·│₪☁•。
商標續展註冊的續展期限
《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續展期限包括兩部分╃↟:一是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二是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6個月即寬展期·│₪☁•。商標註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了續展申請並交納規定費用✘•·,即可以延長註冊商標專用權·│₪☁•。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而不是從核准續展之日起計算·│₪☁•。由此可見✘•·,商標續展註冊是為了延長已經取得的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如果寬展期內已經提出續展申請的註冊商標不受保護✘•·,那麼一旦續展成功✘•·,從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到續展公告這一期間✘•·,商標專用權就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商標法》規定的續展註冊商標的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計算就失去了意義·│₪☁•。
可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立法的本意是續展寬展期內的註冊商標應受保護·│₪☁•。這一點在司法實踐中也得到了體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在註冊商標續展寬展期內提出續展申請✘•·,未獲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商標續展註冊的程式
一·✘▩、申請商標續展註冊程式是指繼續延長註冊商標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式·│₪☁•。續展註冊✘•·,是商標註冊人為了不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失去專用權✘•·,可以在規定的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法定期間內未予申請✘•·,還可以依法有六個月的寬展期·│₪☁•。過了寬展期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對其註冊商標即予登出·│₪☁•。註冊商標期滿不再申請續展的✘•·,自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二·✘▩、續展申請程式簡單✘•·,註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准續展註冊·│₪☁•。從申請程式的複雜程度和所需時間看✘•·,商標註冊申請要經過審查·✘▩、初審公告·✘▩、異議及裁定等一系列程式並需花一年左右的時間;而申請商標續展註冊程式要簡單得多✘•·,時間也較短·│₪☁•。申請商標續展註冊的✘•·,每一個申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商標局寄送《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和商標圖樣·│₪☁•。經商標局核准後✘•·,發給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局不予核准✘•·,予以駁回·│₪☁•。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申請辦理續展註冊的✘•·,還應按照有關規定✘•·,交送代理人委託書一份✘•·,續展註冊還應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還應交納延遲費·│₪☁•。續展註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其有效期仍為10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商標續展相關資訊
註冊商標申請續展的有關時間規定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商標到期應如何進行續展?
我國《商標法》第24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申請辦理商標續展手續的✘•·,每一件申請應當向商標寄送《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一份✘•·,《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的填寫應規範✘•·,同時送商標圖樣十張✘•·,核准指定顏色的商標還應送原彩色商標圖樣✘•·,交回原《商標註冊證》✘•·,並繳納費用·│₪☁•。其中應注意✘•·,報送的商標應與商標註冊證上核准的圖樣相一致✘•·,文字商標不應任意改變字型✘•·,否則✘•·,商標局將不予續展註冊·│₪☁•。
續展商標註冊申請經過商標局的審查核準後✘•·,原《商標註冊證》被加註發還✘•·,並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標法律規定不應予以續展的情形✘•·,商標局將作出駁回決定·│₪☁•。
對商標局駁回續展註冊申請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將《駁回續展複審申請書》一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同時附送原《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和駁回通知✘•·,並繳納評審費·│₪☁•。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終局決定核准續展註冊的✘•·,移送商標局辦理續展手續·│₪☁•。
註冊商標續展期內註冊商標的法律保護原則
在續展期間✘•·,註冊商標是否受法律保護?如何進行保護?各國法律上一般採用兩個原則✘•·,即申請原則與溯及力原則·│₪☁•。
所謂申請原則✘•·,是指如果商標權人在法律規定的續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則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否則不再受法律保護·│₪☁•。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所謂溯及力原則✘•·,是指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的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經核准註冊後✘•·,從前有效期滿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續展註冊的 有效期·│₪☁•。這樣✘•·,註冊商標可以不間斷地受到法律保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註冊商標的寬展期內✘•·,商標 註冊人提出續展申請且被核准的✘•·,商標專用權連續存在✘•·,他人在此期間內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屬於商標侵權行為;商標註冊人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 提出續展申請但未被核准的✘•·,該商標專用權自有效期滿後不受法律保護·│₪☁•。
註冊商標申請續展的有關時間規定
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其為10年·│₪☁•。所有註冊商標滿了10年✘•·,未進行續展則有效期就一概終止✘•·,我國《商標法》第24條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註冊商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從這條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註冊商標人如需在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註冊商標✘•·,就應當在期滿 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有特殊情況未能在這個期間申請續展的✘•·,還可以享受6個月寬展期的待遇·│₪☁•。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商標續展的特別宣告
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聯絡人╃↟:羅經理
電話╃↟:1372664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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