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 第10條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可以轉讓◕▩。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中國的單位與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專利申請權轉讓自登記公告之日起生效◕▩。
根據《合同法》和《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體主要是╃₪↟│·:
(1)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2)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在單位◕▩。
(3)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單位或按約定取得專利申請權的委託單位◕▩。
(4)合作研究開發的共同完成單位或按約定取得專利申請權的單位◕▩。
(5)依據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申請權的受讓人◕▩。
專利如何轉讓▩·☁?
1₪◕、簽訂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2₪◕、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專利申請人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必須經全體權利人同意;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准◕▩。
聯絡人╃₪↟│·:羅經理
電話╃₪↟│·:1372664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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